杭州市上城區小營巷街道。張斌攝
中新網浙江新聞4月25日電(見習記者 張斌 實習生 李儷)“在社會治理工作實踐中要強調可復制、可操作的經驗,為社區治理工作提供可推廣的鮮活樣本。”24日,民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顧朝曦在于杭州市召開的首屆全國社區工作大講堂上說。
活動上,杭州市上城區作為“全國社會組織建設創新示范區”及“新中國第一個居民委員會”誕生地,分享了該區社區治理創新經驗,對民間社會組織發育滯后等社區治理難點給出“上城做法”。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既有的社會組織以自娛自樂、文體活動為主,而與居民生活迫切相關的社區矯正、慈善救助、矛盾調處等專業社會組織發育滯后,服務缺位。”上城區委書記陳瑾說。
據悉,上城區圍繞“公益創投、出臺政策、登記管理”三個方面,建立了社會組織系統化運行機制。
該區首先通過問卷調查、討論會等形式,面向社區公眾征集民意訴求、發現需求。之后再鼓勵社會組織根據居民需求設計、認領公益服務項目。目前共挖掘300多個公益項目,分布在為老服務、助殘幫困、青少年服務等十多個領域。
在破除社會組織資金來源的“壁壘”方面,上城區通過搭建社區社會組織與政府部門雙向溝通互動的平臺,將社會組織能夠承接的業務服務范圍與政府部門的服務購買需求進行對接,實現政府公共服務職能轉移53項,為社會組織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據統計,2014年以來,上城區、街道、社區三級網絡平臺共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金額達5000多萬元。
“我們還根據社區社會組織的發展需求,出臺促進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的政策文件,規范了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和績效評估、公益創投、激勵機制等內容,確保社會組織可以進得來、用得上、留得住。”陳瑾說。
而在登記管理方面,上城區在杭州市率先提出取消業務主管單位,社會組織可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成立。前一至三年內,可以免費使用區、街道、社區提供的場地并減免3萬元注冊資金。
上城區從實行直接登記制、減免開辦資金、完善備案管理制度、放寬登記管理限制、成立社會組織發展基金會和明確產權所有權六個方面推出優惠舉措,完善培育發展機制,吸引社會組織落戶。
“各級民政部門既是社區治理工作的職能部門,也是廣大社區工作者的‘娘家’,要強化對社區工作者的政策支持,不斷健全社區工作者培養、評價、選拔、使用、激勵機制。”顧朝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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